规避执行拒不还款“潜水”老赖被司法拘留15日
更新时间:2018-11-05 已浏览:34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规避执行拒不还款 “潜水”老赖被司法拘留15日
鹤山男子冯某于几年前向朋友借款人民币(下同)17万多元用作资金周转,可还款期限届满后利息、本金统统不还,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也不到庭应诉,得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便隐匿行踪,刻意躲避。近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鹤山法院执行法官找到藏匿于江门市蓬江区某旅店的“老赖”冯某,依法向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据悉,被执行人冯某以做生意经营需要为由,先后于2014年5月和12月向申请执行人温某借款共计175000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期到,冯某未依约还款,温某追收未果,遂诉至鹤山法院。2017年7月,鹤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冯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温某偿还借款本金175000元及利息。上述判决书生效后冯某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鹤山法院向冯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冯某对此一律不予接收。执行法官向银行、国土、房管等职能部门查询也没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实地到被执行人冯某住所查找,但冯某始终避而不见,其亲属对此也闪烁其词,拒不提供冯某实际藏身地点及联系方式。今年10月11日清晨,公安机关通过布控发现冯某的行踪,收到线报后,该院执行局常务副局长罗启全(案件承办法官)马上带队火速前往冯某藏匿所在地江门市蓬江区某旅馆,将还在熟睡的冯某逮个正着。尽管承办法官一再耐心向其释法说理,但冯某仍没有还款意向,且态度强硬,该院遂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10月25日,拘留期满的冯某写下保证书,承诺从今年10月起于每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温某偿还2500元,以后逐年提高每月的履行还款数额,直到还清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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