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鹤山法院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 鞋厂老板生活不便忙付货款
更新时间:2018-10-25 已浏览:34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被鹤山法院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
鞋厂老板生活不便忙付货款
结清货款后,被执行人鹤山市某鞋厂(以下简称“某鞋厂”)老板黄某大大松了一口气,感叹道:“当‘老赖’处处受限,法院又穷追不舍,这样的生活太不方便了!”10月23日上午,黄某主动到鹤山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叶某的两名委托代理人签订和解协议,并将拖欠的货款人民币(下同)20750元当场结清。
申请执行人叶某与被执行人鹤山市某鞋厂有生意往来,由叶某向某鞋厂供货。2017年12月,双方对账确认某鞋厂尚欠申请执行人叶某货款60569元。今年2月,鹤山法院对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执行人某鞋厂,黄某要支付叶某货款60569元及利息。
今年4月,鹤山法院受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后,依法向黄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经向银行、国土、房管、车管等职能部门查询,对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依法进行查封冻结,成功扣划了黄某的银行存款40478.23元。“十一”黄金周期间,黄某倍感出行受限,不能坐飞机、坐高铁、住星级宾馆等,才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节后便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当初不应抱侥幸心理,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于是,就出现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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