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302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06 已浏览:65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建立:
本院受理原告张溢洪诉你及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邢台瑞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784民初30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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