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282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20 已浏览:66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784民初2282号
鹤山市沙坪七好顺鞋厂、李兴祥:
本院受理原告谢建新诉被告鹤山市沙坪七好顺鞋厂、李兴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粤0784民初2282号补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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