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05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15 已浏览:47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谭将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05号原告朱锦坤与被告谭将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12月7日至履行完毕期间的逾期利息(按照人民币5万元为基数,年利息6%计算,其中,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7日的逾期利息额为3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10时在鹤山市鹤城镇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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