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16号 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8 已浏览:422 文章来源:雅瑶法庭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锦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16号原告江门市信科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锦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解除于20171020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二、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已付款项56700元以及利息(按实欠金额56700元从起诉之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3400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52日下午3正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颖敏   联系电话:(0750828906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