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05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5 已浏览:44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鹤山市沙坪新星艺术中心、李颖思:
本院受理原告雷兴焕与被告鹤山市沙坪新星艺术中心、李颖思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784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和补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鹤山市沙坪新星艺术中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资1880元给原告雷兴焕;二、被告李颖思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于
特此公告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