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784民初334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8-12-19 已浏览:55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谭建新、冯丽芬:
本院受理原告谭景伟与被告谭建新、冯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粤0784民初334号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李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码: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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