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平正义,我院法官远赴阳江监狱
更新时间:2018-07-11 已浏览:117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了公平正义,我院法官远赴阳江监狱
夏至代表炎热的夏天到来,但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我院法官及书记员不辞劳苦,在夏至当天顶着炙热的太阳,专程驱车到阳江监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本着“调解优先”和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原则,承办法官对该起离婚案大力开展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该案得以和谐解决。
原告王某与被告陆某于多年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且生育有一女儿。后因陆某染上赌博恶习,且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入狱,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为此,王某起诉要求与陆某离婚。鉴于陆某正在阳江监狱服刑,人身自由受限,为充分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民事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到阳江监狱开庭审理该案。经了解,陆某在狱中积极改造表现良好,但面对王某提起的离婚诉讼,陆某曾一度出现情绪波动。考虑到陆某特殊境况,承办法官对双方悉心劝导、耐心调解,疏导陆某放下思想包袱。王某也表示即使与陆某离婚,以后也会常来探监。最终,陆某平静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与王某达成离婚协议自愿离婚。
被告陆某是服刑人员,虽然他的人身自由权益受限,但其合法的民事权利必须得到保护,这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在监狱内调解离婚纠纷案,这也是我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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