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仪式

更新时间:2018-01-15 已浏览:37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124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4日上午10时,我院举行国家宪法日法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由党组书记、院长冯国安领誓,我院28名员额法官以及审判团队的全体法官助理、书记员面向国旗作出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宣誓后,冯国安院长对宣誓人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依法维护宪法权威。要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和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二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铭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用好手中审判权,做到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三是坚守底线廉洁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队伍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