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推进简案快审工作 常务副院长独任审判 当庭宣判三起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7-11-01 已浏览:27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日前,我院刑事审判庭启用“简案快审”程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雪梅独任审判,依法公开审理罗某犯故意伤害罪,赵某、侯某犯交通肇事罪三起刑事案,均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其中,
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我院一审对罗某作出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判决。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实施办法(试行)》,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采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审理模式,加快办案进度,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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