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面实现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

更新时间:2015-07-29 已浏览:83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着装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我院从2015311开始,要求被告人一律换穿便服出庭受审。

为落实好最高法院的文件精神,我院一是迅速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组织刑庭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二是与看守所密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前被告人一律换穿便服,便服由被告人自备或由看守所提供。自311实施该规定以来,我院已有24件案件的30名被告人穿着便服出庭受审,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受审在我院已成历史。这一细节变化,体现了对法治精神的遵循,也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一种尊重,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