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因妨害法院执行被依法司法拘留  如涉嫌犯罪将移送立案查处

更新时间:2014-02-21 已浏览:21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219下午,鹤山法院在依法强制执行申请人鹤山市沙坪街中东西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梁某、麦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对4妨害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员予以拘留7日。

当日,法院执行人员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对位于沙坪街道东升邨的2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但陈某等人聚集执行现场,以哄闹、扭开煤气罐并控制电动闸、扬言引爆等方法威胁执行人员,严重妨害法院执行工作。法院执行人员、现场公安民警以及消防战士,迅速果断有效地对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了4名妨害执行人员,保护了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鉴于陈某等4人在执行现场严重妨害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鹤山法院当日作出拘留决定,先行对4人予以拘留7日。如认为该行为涉嫌犯罪的,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