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人民的好法官

更新时间:2005-06-08 已浏览:233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在鹤山市山区宅梧镇,不论是当地群众,还是机关干部,谈起李子平,人们都竖起大拇指,夸他是“山区人民的好法官”。李子平同志于1998年被招到鹤山法院工作,他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他先在法院机关民庭、行政庭、执行庭工作,后到沙坪庭、共和庭工作,2001年1月任宅梧法庭庭长。2003年被宅梧法庭所在的宅梧镇评为先进工作者,一年来他勤奋工作,扎根山区,尽职尽责,率先示范,廉洁自律,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一个排头兵,全年他办结案件中72件,月结案6件,占该庭结案总数的58%,主动承办大案、要案11件,占该庭审结大要案68%,承办案件当庭宣判率达60%,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年审结案件结案率100%,执结案件执结率93%,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案件,案件质量高,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扎根山区,无怨无悔    2001年1月因工作需要,李子平同志从条件较好的共和法庭调到鹤山市最偏远的山区法庭——宅梧人民法庭工作,开始,他家人知道后曾极力反对,他也有想法,但他很快就相通了,他自己认识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党叫他干啥他就干啥,哪里需要他,他就到哪里去,共产党员应服从组织的安排。于是,他接受了组织的安排,到离家七十多公里的宅梧人民法庭工作,以法庭为家,以苦为乐,不与他人攀比待遇,兢兢业业地工作,甘于清贫,甘于寂寞,从星期一早上七时离家到法庭上班,直到星期五晚上才回到家里,他的妻子是城区一所小学的毕业班老师,教学工作也非常繁重,但他妻子总是鼎立支持他的工作,一切的家务、儿子上学、放学的接送等,全由他妻子一个承担,其妻子却无怨无悔,默默地支持他的工作。李子平同志从到宅梧法庭工作的那天起,他决心把自己一生贡献给山区法庭工作,为了更快熟悉山区法庭工作,2003年度他放弃年休假,利用办案的空余时间走遍了宅梧法庭管辖的宅梧镇、双合镇的3个居委会、19个村民委员会及94条自然村。2003年5月中旬的一天,李子平同志为调处原告梁某诉被告朱某离婚纠纷一案,驱车到离法庭30公里远的山区——宅梧镇泗云村民委员会芦山村,该村是在一座高山上,要到该村全部都是上坡路,并且全是黄泥路,故虽然有汽车,但仍然十分难行,李子平及该庭其他干警不辞劳苦,到达该村后,不顾劳累,随即找到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讲清双方关系恶化,已无和好希望,希望双方协商解决好,直到中午1时多,双方当事人被李子平同志的耐心教育工作感动了,最后被告同意离婚,并与原告达成了离婚协议,李子平及干警们回到泗云村委会后,村干部拿来了菜、油、米等,他们亲自动手煮饭,吃完饭已是下午2时多了。就这样,李子平同志扎根山区,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工作。二、不徇私情,严肃执法    “有钱能使鬼推磨,但钱却打不动法官啊!”这是一名当事人这样感概地对宅梧镇的乡亲说的。2003年2月宅梧法庭在审理原告余X菊诉余X强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经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确认被告余X强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欠款还清,但由于被告余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余X菊于同年5月7日向法庭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时未有履行能力而暂时未能执结,宅梧法庭将该情况及时向申请人余X菊反映,但申请人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案件已申请执行几个月还没有一点进展,又听人说“现在这个世道,有钱易办事”便寻思自己的案件迟迟未能执结的原因在于法庭没有重视,找李子平庭长要求重视处理才是尽快收钱的捷径。于是该申请人余X菊多方打听,终于通过李子平的一个亲戚找到其住址及电话号码。一个晚上,该申请人叫儿子拿着“红包”找到了李子平的住家,见李家中仅有年迈的母亲和儿子时,随即将装有1000元人民币的“红包”塞到老人手里说“这是给孩子的,图个利是”,未待老人反应过来便匆匆离去。当晚,李子平回家后,一脸胡疑地接过母亲手中的“红包”,同时家里的电话响了,李子平的亲戚在电话说出了该名申请人的案件一事,要求李子平尽力执行该案,李子平一听这话,便明白了那1000元“红包”的来历,第二天,李子平将该名申请人余X菊请来,耐心地对其进行解释、教育,使该当事人自觉惭愧接过李子平退回的1000元,激动地说:“我没有意识到我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今后我会通过正当渠道积极配合法庭的执行工作,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    金钱是一种魔力,有些人为了它而自甘堕落,有些人却对他毫不动摇,李子平同志正是后者的代表。2003年11月,李子平在执行甄某申请执行梁X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被告梁X养欠原告甄某借款人民币41200元,案件10月10日作出判决,11月16日原告甄某申请执行,同年11月19日执行完毕,该案执结后,申请人甄某为了感谢李子平庭长,送上现金400远及香烟三条、糖果三盒,想答谢李子平为其“讨回公道”,李子平同志坚决不收,甄某便认为是李子平不敢收,不放心收,便说与李子平的父亲同事几十年,不会随便讲出去,不会加害李子平等,但李子平同志说:“不收,并非怕你加害我,而是作为法官的一项准则”。李子平最终还是没有收下这份礼。    在审理原告广东移动鹤山分公司诉被告梁X强电信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梁X强欠原告广东移动公司鹤山分公司话费2500元,案件2003年6月审结,7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梁X强经常往返于香港、宅梧之间, 2003年8月的一天,被执行人梁X强刚从香港回到鹤山便被李子平发现,于是便找到被执行人梁X强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梁X强埋怨李子平说:“我们老相识,又是同乡,你放我一马,我出去香港后便不用偿付这几千元电话费,加上原告无人认识我,只有你认识我,你不追便无人追了”。但李子平同志不徇私情,严肃执法,通过耐心的教育,使被执行人梁X强认识了错误,2003年7月25日主动交清了2500元的欠款,原告收款后称,李庭长是一个不徇私情,严肃执法的好法官。三、不畏艰难,为民排忧解难    在办案过程中,李子平庭长做到不畏艰难,拣难案办,2003年他主动承办大案要案、集团诉讼案件11件,占全法庭大案要案的68%,他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司法公正。2003年8月,他审理了原告冯X华诉被告余X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余X照在无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办了一间抛光厂,雇请了外省民工冯X华为其工作,冯X华工作了不到三个月,不小心被机械压伤左手,被告余X照认为其已支付了医疗费,为冯某治愈出院,但原告冯X华认为其治疗未痊愈,就被被告余X照赶出了院,双方协商不成,原告冯X华便纠集了几个外省民工到宅梧镇府、派出所、劳动站、劳动局等不断上访,强烈要求政府尽快妥善处理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到被告的厂内,阻止被告开工,双方矛盾激烈,对立情绪很大,如不及时处理,则会引起矛盾激化。李子平庭长亲自承办该案,他通过深入调查取证,于2003年10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余X照赔偿误工费1253.88元给原告冯X华,判决后案件双方当事人服判,并促使被告于2003年12月2日履行了赔偿义务,赔偿1253.88元付给原告冯X华,维护了外省劳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李子平庭长对待当事人总是热情接待,认真答复,耐心解释,让群众能感受到法官是真心为他们排忧解纷,经他办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大多很快得以平息,绝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主动履行了应承担的义务,甚少需要强制执行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山区群众的信赖。2003年8月,李子平庭长审理原告吴某诉被告开平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欠原告货款三十万元,经原告多次追收无果,遂到宅梧法庭起诉,李子平亲自承办该案,依法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同时组织原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并在两个月被告内全部交清欠款,该案执结后,被告为了感谢李子平的辛苦,要求请李子平同志吃饭,但被李子平宛然谢绝了。2003年3月,李子平庭长在审理原告温某诉被告梁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被告梁某于几年前向原告温某借款7000元,2003年1月31日(2002年年二十九晚),原告温某到被告梁某家中催款,被告梁某认为年三十晚催款影响其运气,遂要打原告,后经有关人员劝阻才避免,但被告声言以后见原告一次,就打一次,双方当事人关系十分恶化,矛盾激烈,李子平庭长承办该案后,为防止矛盾激化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后,被告梁某也主动交清了7000元欠款,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李子平同志及时解决矛盾激化案件及简易纠纷6宗,群众性的纠纷3宗,加班加点工作,放弃休假,共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共400小时,为山区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撰稿人:李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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