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治文化建设获江门市依法治市办肯定
鹤山法院信息
(68) 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
以文化建设促审判执行业务和队伍健康发展
我院法治文化建设获江门市依法治市办肯定
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部署大力开展文化建设达标争创活动,坚持以精神文化为引领,推行素质立院;以行为文化为载体,推行作风塑院;以制度文化为重点,推行作风塑院;以物质文化为保障,推行基础强院,取得较好成效,推动审判执行业务和干警队伍健康发展,促进整体工作再上台阶。2009年以来我院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次,获地市级表彰、奖励10次;连续八年获评“鹤山市文明单位”,其中六度荣获标兵文明单位称号;2010、2011年连续两次在江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2012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在2011年省高院委托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总体满意率达96.8%,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报:江门中院;鹤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 江门中院叶柳东院长、吴超雄副院长;鹤山市周国光副书记、方长江副主任 发:本院各部门、院领导(挂内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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