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治文化建设获江门市依法治市办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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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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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编                   2013年10月17

 

 

 

 

以文化建设促审判执行业务和队伍健康发展

我院法治文化建设获江门市依法治市办肯定

 

1016上午,在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依法治市办主任寸迎新的带领下,江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办的有关领导到我院实地检查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观了院史室、文化长廊等文化阵地,听取了我院关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这是江门市开展《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工作交流中的一项活动,我院作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工作示范点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党组书记、院长林跃新,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雪梅,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温远雄陪同检查。

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部署大力开展文化建设达标争创活动,坚持以精神文化为引领,推行素质立院;以行为文化为载体,推行作风塑院;以制度文化为重点,推行作风塑院;以物质文化为保障,推行基础强院,取得较好成效,推动审判执行业务和干警队伍健康发展,促进整体工作再上台阶。2009年以来我院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次,获地市级表彰、奖励10次;连续八年获评“鹤山市文明单位”,其中六度荣获标兵文明单位称号;20102011年连续两次在江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2012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在2011年省高院委托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总体满意率达96.8%,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报:江门中院;鹤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

江门中院叶柳东院长、吴超雄副院长;鹤山市周国光副书记、方长江副主任

发:本院各部门、院领导(挂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