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民初2898号-刘江平公告传票和变更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
更新时间:2025-08-13 已浏览:11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江平: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聚盈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江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15分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龙口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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