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84执异171号皓腾门窗(广东)有限公司与澳普利发(广东)智能门窗有限公司与胡碧波、陈慧敏、肖群红、陈双美、邓三妹、周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听证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25-07-16 已浏览:5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双美

本院受理(2025)粤0784执异171腾门窗(广东)有限公司与澳普利发(广东)智能门窗有限公司与胡碧波、陈慧敏、肖群红、陈双美、邓三妹、周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提交的追加申请书、证据,主要内容:申请人腾门窗(广东)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胡碧波、陈慧敏、肖群红、陈双美、邓三妹、周超为被执行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请你方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定于2025年826日上午10:00在鹤山市人民法院第10审判庭举行听证,请依时出席。

特此公告

 

                                    二五年

 

 

联系人:胡丽珍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50/886878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