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2025年第4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24 已浏览:73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审管办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2025年第4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本院定于2025年2月7日上午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进行2025年第4期民事案件线上视频摇珠选定鉴定机构,摇珠时间已通过该系统发送给各当事人或代理人。请参与本期摇珠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按照收到的短信内容操作准时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参加该期摇珠。 摇珠案件如下:
第四期(民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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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第三人 |
1 |
(2025)粤0784民初96号 |
马扬石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鹤山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市纳实运输有限公司、简国华、林志雄 |
2 |
(2024)粤0784民诉前调5359号 |
郑宇峰 |
陈桂香 |
3 |
(2025)粤0784民初17号 |
黄维紧 |
黄天华、周伟珍、黄晓林 |
4 |
(2025)粤0784民初327号 |
李甘宁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支公司、清远市翔庆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邓永强、黄铭生 |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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