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鹤山法院喊你一起反家暴

更新时间:2024-11-25 已浏览:16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每年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近日,鹤山法院联合鹤山市妇联等单位开展“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反家暴法治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助力平安鹤山建设。

鹤山法院联合鹤山市妇联等单位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

现场,干警们通过派发法治宣传资料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小册子、现场释法答疑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家庭暴力的危害、常见类型、家庭暴力的处置、法律责任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以“零容忍”态度应对家庭暴力。

鹤山法院提醒市民群众,在遭遇家暴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当反家暴的宣传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向市民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

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100余份,有效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反家暴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鹤山法院表示,将继续发挥鹤山市涉家暴案(事)件一体化处理机制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强化与市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家庭暴力宣传,重视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法治“阳光”驱散家暴“阴霾”。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

1殴打、残害、捆绑、冻饿等伤害行为;

2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3恐吓等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4跟踪、骚扰、诽谤、经常性谩骂等精神侵害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受害人遭受暴力侵害后做好三点:

1要及时保存各种现场物证,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等;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棍、棒等。

2如果去过医院治疗或者报案,一定要保留书证,如验伤病历记录、民警询问笔录等,施暴者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3关于人证,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如遇家庭暴力,可以这么做

1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2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3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4到当地妇联、司法部门、村(居)委会以及其他地方反家暴联动机制所涉部门咨询求助

5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暴,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说“不”!

南方+记者 任龙   通讯员 张洁芳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