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现场会在鹤山市法院召开 总结推广富有鹤山特色的审判管理模式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2009年8月7日下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鹤山法院召开江门市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班子成员、江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两级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等150多人。鹤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国光和鹤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新应邀出席了会议。“审判管理年”活动是今年我省法院系统开展的重要活动之一。今年初以来,鹤山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从完善审判运行机制、规范审判管理入手,在原有各项审判执行管理制度上,加大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体系,以富有鹤山特色的管理模式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院今年上半年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执行案件资金到位率、服判息诉率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而上诉率、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信访投诉率则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初步实现了省高级法院提出的各项主要办案指标“三升三降”的目标。今年6月,鹤山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十五个“审判管理年”活动示范法院之一,是江门市两级法院的唯一代表。为总结和推广鹤山法院在审判管理方面的做法,江门市中级法院特意安排了此次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江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基云就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作了再动员讲话,充分肯定了鹤山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并对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下一阶段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鹤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煜培代表鹤山法院向大会作了题为《强化审判管理打造鹤山模式  提升司法水平走出特色之路》的发言,重点介绍了鹤山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实效。鹤山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和宅梧人民法庭也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