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第2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24年第2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本院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进行2024年第2期民事案件线上视频摇珠选定鉴定机构,摇珠时间已通过该系统发送给各当事人或代理人。请参与本期摇珠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按照收到的短信内容操作准时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参加该期摇珠。 摇珠案件如下:
第二期(民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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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第三人 |
1 |
(2023)粤0784民初5183号 |
彭雁玲 |
江门市骏骞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江门市骏马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2 |
(2023)粤0784民初5199号 |
李丽卿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吕锡耀、高要区金渡镇吕锡耀建筑材料经营部 |
3 |
(2023)粤0784民初5259号 |
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上元菲恩实业有限公司 |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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