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784民初4333号原告鹤山市桃源镇八方来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李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12 已浏览:12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建勇: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市桃源镇八方来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李建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784民初43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鹤山市桃源镇八方来建材经营部撤诉。。
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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