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784民初2759原告周瑞华与被告鹤山市沙坪潮府火锅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09 已浏览:81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鹤山市沙坪潮府火锅店:
本院受理(2022)粤0784民初2759原告周瑞华与被告鹤山市沙坪潮府火锅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31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鹤山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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