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3年第14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更新时间:2023-04-21 已浏览:14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23年第14期民事案件摇珠信息公告
各案件当事人、代理人:
本院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进行2023年第14期民事案件线上视频摇珠选定鉴定机构,摇珠时间已通过该系统发送给各当事人及代理人。请参与本期摇珠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按照收到的短信内容操作准时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参加该期摇珠。 摇珠案件如下:
第十四期(民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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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第三人 |
1 |
(2023)粤0784民初63号 |
何结玲 |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刘锦强、曾庆森 |
2 |
(2023)粤0784民初1539号 |
黄计珍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黄昌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新兴支公司、苏启森、鼎湖区梁玉珍运输服务部 |
3 |
(2023)粤0784民初887号 |
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国隧产业园(广东)有限公司、国隧智能装备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4 |
(2022)粤0784民初5336号 |
易宇飞 |
区晓东 |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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