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索要10元赌资引发血案 行凶男子获刑三年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7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近日,鹤山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85后男子冯某因10元赌资与被害人赵某发生纠纷继而诉诸武力,最终将赵某打成重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案发于2012年7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冯某与被害人赵某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某村参与赌博。期间,赵某无故向冯某索要10元遭拒后,用砖头袭击冯某的背部。冯某遂从治安队办公室拿一水管铁准备殴打赵某,赵某见状即拿起砖头扔向冯某,此时赵某不慎倒地,冯某趁机用水管铁殴打赵某的头部,致其头部受伤(经鉴定,达重伤程度),后逃离现场。同年8月24日,被告人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被害人有过错,可酌情对冯某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