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适用《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 人大代表“零距离”体验智慧法院在线解纷

更新时间:2022-03-02 已浏览:40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法院适用《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

人大代表“零距离”体验智慧法院在线解纷

想不到疫情期间在家门口都能进行调解,真的非常方便快捷!为鹤山法院点赞!原告方的代理人何某竖起大拇指说道。

近日,原告某传媒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因追索广告服务费用闹上法庭,原告主张称,双方签订广告服务合同后,原告依约提供了广告服务,但被告一直拖欠广告费32000元未付,多次追索无果,遂诉至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广告费32000元及利息等诉讼请求。由于被告方对原告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有异议,一直不愿支付广告费。经仔细阅卷和询问双方当事人,该案承办法官易钊锋了解到,该案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原告属微小企业,小本经营,流动资金较少,该款项未及时回笼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另外,由于双方的代理人均在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处理陷入僵局。为使该案得以妥善快速解决,鹤山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等新规定,依托粤公正、诉讼服务网等数字化平台,通过电子送达向当事人发送传票等法律文书,组织当事人进行在线音视频调解;同时,该院启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农业农村局干部钟振超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多元解纷调解。

调解过程中,一方面,钟振超代表充分利用其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人大代表的身份优势,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的重要作用,对当事人开展耐心调停疏导,减少当事人相互对抗的抵触情绪,拉近双方达成合意的心理距离;另一方面,易法官解释多元解纷的优势和好处,仔细分析双方深层次矛盾和实际诉求,通过剖析案例、政策宣传,准确释法说理,锚定双方对诉讼结果的合理预期,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部广告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在承办法官和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线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生成经过认证的电子签名,全程录音录像并实时存储在平台服务器,根据系统诉讼文书模板同步生成调解书初稿,经智能纠错软件自动核验并经人工校对无误后加盖电子印章,电子调解书于当日下午即快速完成,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在线查阅、接收、下载和签收调解书。在线调解等在线诉讼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显现出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等优势,受到当事人由衷的赞叹和认可。

多元解纷工作是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也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一种形式,能为平安鹤山、法治鹤山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我感到很荣幸,特别是能够零距离体验鹤山法院的在线调解模式,真是受益匪浅,建议鹤山法院今后继续大力宣传推广这种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钟振超代表在案件成功调解后如是说。

下一步,鹤山法院将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准确适用《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深入推进在线诉讼模式应用和规则完善,切实让群众打官司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实现零距离调解、一站式解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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