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举办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业务培训会议
鹤山法院举办特邀调解员
(多元解纷员)业务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鹤山市委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要求,加强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队伍建设,提高多元解纷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月28日下午,鹤山法院举办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业务培训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锦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鹤山市妇联副主席朱美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副院长张超毅到会指导。
会上,黄锦锋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调解员是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因此,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对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多元解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他强调,要从三方面做好该项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二要加强学习交流,增强解纷能力。各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丰富理论储备,创新调解方法,善于总结经验,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最后一公里”;三要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调解员(解纷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独特优势,切实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多元解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群众落实到解纷工作各环节,成为党委政府广泛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党委政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培训课上,张超毅同志结合自身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中的工作实际,围绕调解的宗旨、意义、原则、方式等,以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传授调解的宝贵经验,分享成功调解的心得体会,内容贴近地气、深入浅出,让参训人员对调解方法技巧等有新的体会,有利于更好地将所学所得应用到日常履职当中。
该院审管办副主任、易钊锋法官深入浅出介绍了多元解纷的概念、意义、机制及经验成效等,另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和政策,就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概念、意义、人员、流程、注意事项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详细讲解,内容平实易懂、语言简明扼要,让参训人员对多元解纷和特邀调解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朱美蓉同志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市妇联和市法院的沟通协作,密切联动,特别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诉前委派调解和申请司法确认有效衔接等方面,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特邀调解工作质效,共同推动鹤山市多元解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交流答疑环节,参训人员踊跃发言提问,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鹤山法院工作人员逐一详实解答回应。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刻领会多元解纷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精神,积极主动参与特邀调解工作,为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鹤山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期间,举行了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聘书颁发仪式。鹤山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址山司法所调解员代表,沙坪街道综治网格员代表、律师代表等三十名特邀调解员(多元解纷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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