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教育局、司法局签订协议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5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8月23日,我院与鹤山市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举行签约仪式,就在我院共建鹤山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事宜签订协议,并在我院审判大楼举行了鹤山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挂牌仪式。协议主要内容:一是法院负责精选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安排学生进行庭审观摩;为制作法制课课件提供庭审过程录像;为到基地来的中小学生提供法制教育活动场地、活动设备设施,热情接待学校来基地开展活动。二是司法局负责协助组织学生进行庭审观摩,并根据法院提供的素材,节选片段作为法制课内容,以案说法对学生进行教育。三是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利用节假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以及班队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接受教育。四是各中小学校可聘请基地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为法制教育辅导员,法制教育辅导员负责学生在基地的活动安排,并有到校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义务。五是建立三方信息互通机制和互访、互评机制,共同探讨基地教育活动的安排、内容、方法等,促使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互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