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依法严惩电信诈骗获点赞 被害人节前赠“不忘初心 执法为民”锦旗表谢意

更新时间:2021-10-11 已浏览:1314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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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依法严惩电信诈骗获点赞

被害人节前赠“不忘初心 执法为民”锦旗表谢意

929日,鹤山法院审结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小军(化名)来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热情送来一面不忘初心  执法为民锦旗,以感谢该院依法从严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为其追回被犯罪分子骗走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2018年下半年至20193月期间,被告人何某等人在广东省茂名市通过冒充学校校长打电话给被害人,谎称学校需要购买消毒水,并提供供货商,诱骗被害人按照供货商的要求将货款转入指定账户,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作案前何某联系被告人吴某,让吴某物色协助接收转移诈骗款项人员。吴某于是联系被告人刘某,刘某又联系被告人欧某、陈某,由欧某、陈某负责提供银行卡收取转移诈骗款项,各人从中分成。201936日早上,何某等人以上述作案手段取得来自广西平果县的小军信任,骗取其人民币(下同)507000元。

案发后,在审查起诉期间,小军获赔经济损失170000元。后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自愿退赔小军经济损失162000元。该案生效后,通过将案件移送执行,小军又获赔经济损失100000元,合共获赔经济损失43200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吴某、刘某、欧某、陈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取现,属诈骗共犯,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吴某、刘某、欧某、陈某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案发后,吴某、刘某、欧某、陈某对被害人小军作出赔偿并取得谅解,根据该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鹤山法院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何某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20216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为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鹤山法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呼应群众期待,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力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时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建设平安鹤山、法治鹤山添新功。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