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机激活需谨慎 个人信息防泄露——鹤山一手机店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更新时间:2021-09-17 已浏览:84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手机激活需谨慎 个人信息防泄露
——鹤山一手机店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鹤山一手机店店员借帮客户开通手机卡之机,偷偷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客户个人信息获利,最终因触犯刑律被判刑。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10000元。
被告人罗某在鹤山市某数码通讯店工作。2020年6月起,罗某在为客户办理开通手机卡业务过程中,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新开通的手机号码发送至“某宝拉新接码群”、“某东拉新10元秒结”、“某音拉新”等微信群中,待手机号码接收到验证码后,又将验证码发送至上述微信群中,并收取每条2元至10元不等的好处费。截至今年5月2日,罗某共发送手机号码、验证码1000余条,共收取好处费3520元。今年5月20日,罗某被民警抓获。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主动缴纳罚金、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普法小tips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进步,在大数据时代下,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外泄,不仅会被犯罪分子用作其他犯罪资源,也会影响到公民个人日常生活。因此,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不当使用造成损失,应当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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