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不“终结” 查控老赖促执行

更新时间:2021-06-23 已浏览:569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终本案件不“终结” 查控老赖促执行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鹤山法院始终秉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宗旨,对各类涉民生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穷尽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日,鹤山法院就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全部赔偿款,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

    2019年7月218时许,胡某驾驶摩托车沿Y086线从鹤山市桃源镇南头往桃源圩方向行驶,行驶至桃源镇某路段时,与沿Y086线从南头往桃源圩方向步行的潘某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胡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潘某将胡某起诉至鹤山法院,追讨赔偿款,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胡某需赔偿25万多元给潘某。因胡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潘某于20208月向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责令胡某申报财产,案件执行员陈国明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胡某除了银行存款2395元外(已扣划转付申请执行人潘某),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试图寻找其他财产线索,均无所获。被执行人电话亦无法接通,无法取得联系,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20201215日,鹤山法院依法对该案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员耐心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安抚和释法工作,向其释明终本案件并不是实体结案,该院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得知申请执行人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让原本经济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尽快帮助其兑现赔偿款,执行员近半年来一直坚持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查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与申请执行人家属配合,日前执行员终于在鹤山某砖厂发现了被执行人胡某,遂将其传唤至法院。执行员通过讲法律、话家常等方式,规劝胡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胡某已按照协议约定向申请执行人潘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小tips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终本”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那是不是“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呢?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也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因此,“终本”后,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放纵,在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