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政法模范⑤】全国优秀法官张海疆:要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更新时间:2021-08-03 已浏览:716 文章来源:江门政法公众号、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

【江门政法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张海疆:

要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编者按:根据省委、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市委教育整顿办组织开展江门市“政法模范”选树活动,选树了20名江门“政法模范”。近期,江门政法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江门政法模范系列报道,讲述政法英模感人故事,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激励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今天小编为大家报道的是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疆的故事


今年以来,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疆带领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法院“多元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矛盾化解率近60%。这是张海疆践行“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初心的又一例子。


今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的张海疆表示:“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才能知道老百姓的实际诉求是什么。”

 

今年1月,张海疆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判决注重法情兼顾

    张海疆还记得大学毕业到甘肃省最高人民法院报到第一天,一位庭长当着大伙面打趣让她讲下将来有什么目标?张海疆脱口就说:“我要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在说下这句话以后的25年里,张海疆一步步不断贴近基层。

    后来她来到了江门中院,参与民事诉讼案件审判,至今已在江门扎根16年。在今年张海疆又走进了鹤山,全面负责鹤山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在她的职业生涯中,“泰迪犬吓倒老太太”一案让她印象深刻。她回忆,江门市一位六旬老太被一只未被栓绳的泰迪犬吓倒,案件判决狗主负全责,赔偿20万元。狗主无力偿还,被列入失信名单。案件回访得知,涉案犬是只受伤的流浪犬,狗主对此十分内疚懊恼。为此,张海疆和助手推动双方和解,将20万元赔偿减至8万元。张海疆犹记得回访时老太太紧紧握住自己双手说的那句话:“你就像我的女儿一样亲。”

    如何在案件审理中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张海疆时常和同行讨论这个问题。她说:“判决首先要说服自己,才能说服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判决才能令人信服。”


司法体制改革当以人民为中心

今年3月,鹤山法院龙口法庭审理的一宗劳动纠纷案件中,涉及社保费的征收,而社保费征收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该庭将本案导入诉中调解,通过“多元解纷”平台,鹤山市人社局、鹤山市社保局、镇街等多部门联合响应,与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开展解纷工作。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从这起小案件中,可见鹤山多元解纷机制落地见效。

张海疆初到鹤山便感受到,当地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比较健全,但诉讼案件仍连年增多,而有的案件历史成因复杂、法律规定不明确,一纸判决并不能解决问题。“单打独斗是不能彻底解决纠纷的,法官除了依法审判,还应参与到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去。”  

于是,张海疆带领鹤山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经鹤山政法委统筹,鹤山市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的“多元调处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解纷规则确立”的鹤山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新机制建立。目前,共有26个单位加入到该机制当中。同时,为配合该机制运行,张海疆根据本地多发的矛盾纠纷类型特点,牵头在法院组织搭建了9个类型化“多元解纷”平台,专门针对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形成“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属地镇街”三级联动的法院立体化解纷模式,鹤山法院“多元解纷”平台运行以来,进入平台的矛盾化解率近60%

 在来鹤山之前,张海疆还先后参与推动了江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江门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的构建、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可以说,她亲眼见证着江门法院这些年的司法改革成果。

 张海疆说:“司法改革当以人民为中心,近年来江门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审判机制优化,诉讼服务、司法水平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来源:江门政法公众号、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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