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到我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深入探讨机制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4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6月7日上午,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波、党组成员梁美贤等一行十二人组成的调研组,在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长江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我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调研组首先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源地—龙口人民法庭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了该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情况,深入了解近年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庭的推进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绩。之后,调研组到我院机关办公大楼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人大代表、律师及有关单位代表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我院林跃新院长代表院党组作了2010年以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汇报,指出2006年我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在机关立案庭、四个人民法庭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室,主要通过五项措施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一是加强法院自身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作为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各个环节;二是推动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诉前联调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在我院立案庭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制定了《鹤山市人民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规则(试行)》,尽量以诉前调解方式调处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三是选派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交通事故调解室常驻市交警大队,于诉前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四是开展司法确认促进诉调对接。加强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在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我院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五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去年,在我市村、居“两委”换届之后,我市联合司法局在各镇街举办“两委”干部调解技能培训班,共培训“两委”干部和调解员近700人,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座谈中,宋波副主任认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中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牵头部门、牵头领导责任不明晰;二是尚未建立财力保障机制,推动机制运行的经费不足。他充分肯定了我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案件量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化解民商事经济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鼓励我院要克服困难,争取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的支持,真正把该项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