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该院涉黑恶案件审执情况

更新时间:2020-06-09 已浏览:83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法院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该院涉黑恶案件审执情况


   

    6月9上午,鹤山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秋群主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喻宏胜,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泽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雪梅,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建华等出席发布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各镇(街)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副书记,联络员及人民日报(海外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江门日报等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发布会。



    鹤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泽新在发布会上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鹤山法院在市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2018123至今,该院受理涉黑恶案件1880人,审结并认定涉黑恶案件1259人,其中涉黑案件133人,涉恶案件1126人。刑罚方面,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人数共18人;共判处财产刑1374.87万元,其中判处罚金刑228.4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1146.47万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
    去年,鹤山法院一审审结了被告人张俊、郭满诒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是江门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宗移送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江门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鹤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集中体现之年,该院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立足“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职能,切实提高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质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今年64日,鹤山法院共立案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19件,涉案金额1253.25万元,已结案件16件,未结案件3件。

 

    冯泽新副院长表示,下阶段鹤山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委中心大局,除恶务尽、打深打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二是狠抓办案质效,补齐短板弱项;三是坚持协调联动,确保“黑财清底”;四是发挥司法职能,助推行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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