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秉章:举贤荐能 廉洁奉公

更新时间:2020-09-14 已浏览:526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


骆秉章:举贤荐能 廉洁奉公


骆秉章(17931867),广东花县(今广州花都区)人,曾留任京官十余载,又在地方担任封疆大吏长达十七年——抚湘十载,督川七年。其间,他尽忠职守、勤政爱民、廉洁奉公,受到朝野推崇。在他曾任职的四川,当地百姓对他拥戴至深,将他与汉代的诸葛亮、唐代的韦皋并称(参见《清史稿·骆秉章传》)。

“治民以察吏为先,治兵以选将为要”(《骆文忠公奏议》)。本着这一理念,骆秉章在担任湖南巡抚、四川总督期间,将大量心力倾注在考察各级官吏的真实情况上。他一方面及时甄别、清退资质庸劣、才不胜任者,另一方面积极举荐廉洁、贤能人才,为稳定政局、保障民生奠定了基础。

清代王定安在《湘军记》中如此描述骆秉章:“骆文忠沉毅静镇,碌碌若无所能,而其大用在任贤不二,屈己以从人。”早在主政湖南时,骆秉章就以知人善任受人称道。他举荐的官员,有许多都是清正廉明、忠君爱国的典范,如“勤干廉明”的湘乡知县朱孙诒、“守洁才长”的武陵知县胡镛。对于刚正不阿却遭排挤的湖南知县黄淳熙,骆秉章更是亲自登门拜请。此外,有经世才干之人,骆秉章也会不论出身、任人不疑,左宗棠、刘蓉等人便在此列(参见《湘军史稿》《清实录》)。

调任四川后,骆秉章为朝廷遴选、举荐了大批人才,一时间“名臣良将布满天下”(清·李光廷《骆文忠公行状》)。以至于滇、黔、陕、甘等多省大吏的指派及相关大政方针,朝廷都多次咨询并重视骆秉章的意见(参见清·薛福成《庸庵笔记》)。

同治六年(1867),年逾古稀的骆秉章病逝于四川总督任上。朝廷赞许其为“公忠诚亮,清正勤明”,谥号“文忠”(《清史稿·骆秉章传》)。去世时,骆秉章家中只有“一布帐,簏存百金”,箱笥中除官服外,其余衣服均是旧衫,仅存的一点银子也都是朝廷发放的俸禄银。骆秉章官至封疆大吏、一品大员,何以如此清贫?据骆府司掌会计之人透露,骆秉章平日的廉俸所得,大多用来周济穷困之人。由于骆秉章留下的积蓄不多,骆氏后人在获得朝廷五千两赏银之后,才得以为其扶柩归乡(参见清·姚永朴《旧闻随笔》)。

《清史稿》等材料记载,骆秉章去世的消息传开后,成都为之罢市,百姓皆为之哀悼痛哭。晚清周询所著的《蜀海丛谈》中还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骆氏后人扶柩自水路返粤路上,经过城镇时,当地居民都“夹岸罗拜,香烟千里不绝”。船行至夔府(今重庆奉节)时忽然搁浅,周围民众闻讯赶来,争相脱去鞋袜,跳进水里,帮忙将船推至水深处。湖南、四川人民感念骆秉章兴利除弊、救民于水火之中的功绩,纷纷自发为其建起宗祠,以供瞻仰。

薛福成在《庸庵笔记》中如此评价骆秉章:“德器浑厚,神明廉静,推诚以待贤俊,亮直以事朝廷。”纵观骆秉章的宦海生涯,兼具清正廉明的“德”与“器”:他奉公守法,杜绝以权谋私,方能有效落实利民政策;他拥有慧眼识英才的眼光和胸襟,秉持“举廉惩贪”的原则,方能招揽德才兼备的优秀之辈,共襄国是。

近年来,在骆秉章的故乡——广州花都区华岭村,骆氏后人多次集资修缮初建于清同治五年(1866)的“光禄大夫家庙”,并在此举办诸如“开笔礼”等传统仪式活动。家庙中收藏有一幅骆秉章公官像,画像上的骆秉章器资瑰伟、风采严明,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后辈进一步发掘、传扬这位晚清名臣清廉务实的品德与事迹。(节选)

光禄大夫家庙。骆秉章研究会供图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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