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文件规范计算机网站管理推进无纸化办公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4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我院出台文件规范计算机网站管理推进无纸化办公 近日,我院制定实施《鹤山市人民法院计算机网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本院计算机内部网站和互联网站的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明确管理职责。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计算机网站的统筹规划与日常管理维护,部分栏目授权对口职能部门担任分类管理员。二是推进无纸化办公。规定今后对需全院周知的无密级文件一般通过内部网站进行发布;限定发送范围的文件,视情况需要可发布至内部网站相应栏目,也可通过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信息列表等“点对点”途径发送。除归档、对外单位行文及特殊情况外,不再另行印制纸质文件。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和审批程序。启用新版《鹤山市人民法院发文稿纸》,要求在内部网站发布信息、文件应按照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互联网站发布信息实行更加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审批制度,经办人须填写《信息上互联网审批表》,除开庭公告、摇珠评估拍卖预告和评估拍卖公告由职能部门负责审查发布外,其余栏目均要经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进行审批,并由办公室网络管理员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