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中院叶柳东院长到我院调研 充分肯定我院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江门中院叶柳东院长到我院调研充分肯定我院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1月12日上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到我院进行调研,江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利、副院长黄婉慈参加了调研活动。 [[center]][[image1]][[/center]]叶柳东院长一行首先参观了我院机关审判大楼,对我院立案庭、诉前联调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少年审判庭、刑事审判法庭等场地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状况进行实地考察。叶柳东院长与我院全体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center]][[image2]][[/center]][[center]][[image3]][[/center]]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跃新代表院党组作了工作汇报。叶柳东院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以及规范化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对我院在近年案件受理数量激增的情况下仍能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审结感到欣慰,并表示对我院留有较深刻的“三大印象”:第一印象——环境很整洁、管理很规范;第二印象——班子很团结、很有战斗力;第三印象——规范化建设走在江门基层法院前列。针对当前的工作、队伍状况以及近期工作重点,叶柳东院长对我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健康发展;二是紧紧围绕市委、人大、党代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主题开展法院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三是在提高办案质效上下功夫,这也是今年江门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四是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最后,叶柳东院长强调开展法院工作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尽可能争取它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