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44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答辩状(参考样式)
    答辩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答辩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答辩人就起诉状,提出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不持异议:
……二、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持有异议:
(一)关于案情部分的异议;……
(二)关于诉讼请求之一的异议:
1、对请求理由的异议:……
2、对提供的证据的异议:……
3、对请求依据的异议:……

(三)关于诉讼请求之二的异议:
……
(四)关于诉讼请求之三的异议:
……
答辩人的其他答辩意见:(非直接针对起诉状的答辩部分)
……
答辩人的请求:(如反诉,另具反诉状)
……
此致鹤山市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  份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填写说明】
1、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2、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