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通知书,让债务人从“没钱”到还款

更新时间:2023-10-17 已浏览:56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江门鹤山:一张通知书,让债务人从“没钱”到还款

“法官,李某主动将货款一次性全转给我了,没想到能这么快!”某饲料公司打来电话报喜。近日,江门鹤山法院向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5天后,胜诉当事人顺利收齐货款。

一年前,李某向某饲料公司购买了一批饲料用于养殖,但其收到货后迟迟未支付货款。今年5月,该饲料公司催收货款无果,便将李某诉至鹤山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应按约定在今年7月和8月份分期向某饲料公司支付货款。

“我现在手头没钱,资金周转不来,9月中旬再说吧。”面对法院的多次电话提醒与督促,李某一直拖延还款时间。然而,承诺时间已至,仍未见其按时支付货款。

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鹤山法院立即启用“预执行”程序,在进入强制执行前,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告知李某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一系列不利后果。李某收到该通知书后,请求法院暂缓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表示马上筹款。5天后,他按照要求把所欠货款转账给饲料公司,于是就有了开头令人欢喜的一幕。

案结更要事了。鹤山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程序,通过自动履行提示、执前督促履行、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等“微举措”,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并持续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黄苑桦 谭耀广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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