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2021-10-28 已浏览:102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