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2021-10-28 已浏览:967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鹤山市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2.86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6.86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