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0-05-25 已浏览:268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鹤山法院

 

                  

 

 

 

因工作需要,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辅助人员6名,定向安排在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导诉员 1名

主要职责:

负责对前来办理立案、申诉、申请保全等诉讼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咨询的群众进行指引。

(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名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的内勤及辅助性工作;诉前联调和“一站式”服务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专业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法律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5、导诉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3cm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事项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2020年5月31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劳动合同制专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把该表格的电子版(须附电子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gdhsfyzgk@163.com

(三)面试安排: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安排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自行到本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体检人员。 

五、聘用

(一)签订合同

对拟聘用无异议的人员,由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鹤山市人民法院工作,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不符合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及年终奖金,录用后即购买“五险一金”。薪酬由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发放。

六、其他事项

1、如发现拟聘用人员真实情况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750-8868710/18075728119

黎小姐:0750-8868795

附件:《劳动合同制专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2020年5月25日

 

附: